曝光!钦州灵山这些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连日来钦州警方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处理力度查处一批违规者实名曝光!这个春节,钦州警方查处63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
近日,灵山也有一批人因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实名曝光
《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发布后,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灵山警方闻令而动,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同时加大禁放区域的巡逻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春节期间,灵山警方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2起,行政处罚12人。现将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曝光台1
2月26日,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梁某恩在灵城街道丰收路违规燃放爆竹,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梁某恩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2 2月26日,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姚某权在新圩镇新兴街违规燃放烟花,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姚某权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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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马某钦在新圩镇新圩二街违规燃放爆竹,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马某钦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4 2月26日,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宁某聪在新圩镇洲塘村委违规燃放爆竹,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宁某聪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5 2月26日,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王某琪在三海街道新光路违规燃放烟花,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王某琪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62月26日,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商某敦在三海街道新光路违规燃放烟花,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商某敦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7 2月26日,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利某林在三海街道江滨四路违规燃放烟花,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利某林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8 2月26日,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苏某兴在三海街道江滨四路违规燃放烟花,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苏某兴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92月26日,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苏某峰在三海街道江滨四路违规燃放烟花,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苏某峰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10
2月26日,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刘某鹏在三海街道江滨四路违规燃放烟花,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刘某鹏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11 2月26日,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覃某新在三海街道江滨四路违规燃放烟花,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覃某新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12 2月26日,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韦某雄在三海街道江滨四路违规燃放烟花,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灵山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韦某雄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请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并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身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呵护美丽灵山家园。
来源:钦州360、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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