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加大禁渔宣传 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本帖最后由 快说我是谁 于 2021-3-12 11:26 编辑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统一部署,2021年灵山县内陆水域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渔”宣传和监管检查
悬挂横幅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辖区禁渔期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从2月26日开始,在辖区内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树立固定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禁渔期政策和渔业法律法规。宣传过程中,共张贴通告800份、悬挂横幅30条、树立固定宣传牌5张,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渔期规定。
悬挂横幅
下一步,灵山县农业农村局将一如既往,长抓不懈,做好“禁渔”宣传和监管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禁渔期间“河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河鱼”。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实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捕捞和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形成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切实保护灵山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杨凤娇)
来源: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三个月有点少{:6_581:} 去深山幽谷里,好多电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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