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圩镇防溺水安全教育公告
防溺水安全教育公告各位家长、居民朋友:随着雨季到来,青少年儿童因玩水导致溺亡的惨痛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现将有关知识提醒如下:
一、溺水的多发时段:1.下午放学后;2.双休日;3.节假日;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的原因: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鉴此,请各位家长做到:“四知道”:1.知去向;2.知同伴;3.知归时;4.知内容。
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亲爱的家长朋友,请记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也希望各位居民朋友随时留意您的身边,如果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危险区域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灵山县檀圩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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