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宠物鸟被盗,灵山警方6小时追回!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追回了被盗的宠物鸟,真的太感激你们了!”
5月10日,欣喜万分的李先生将一面印有“人民卫士,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手中,向民警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事情是这样子的
5月9日15时许,在灵山县城向阳路经营花鸟生意的李先生突然发现放在店门前的宠物鸟连带鸟笼不翼而飞了!李先生赶紧来到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报案。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对案发现场、周边进行大量走访以及调取相关监控进行分析追踪,民警发现这起盗窃案系一名青年男子所为。经深入摸排,民警发现邓某明(三海街道新垌村委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获悉线索后,民警迅速展开布控。当日21时许,民警在三海街道新垌村委将邓某明抓获,追回被被盗宠物鸟1只,此时距离接报案仅6小时。经查,5月9日14时40分许,邓某明途经李先生经营的花鸟店时,发现其摆放在店外的宠物鸟无人看管,便萌生将鸟偷回家饲养的念头。随后,邓某明趁着无人注意之时下手实施盗窃,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
目前,邓某明因未达到刑事处罚年龄,经警告教育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后释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10日,获悉被盗的宠物鸟已被追回,李先生便赶制了锦旗送到民警手中,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民警发现这起盗窃案系一名青年男子所为~~~~~~~~~~~~~目前,邓某明因未达到刑事处罚年龄
请问用词能否严谨一些?青年还是少年分不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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