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灯照眼引口角,寻衅滋事进班房
仅因为车灯照眼小事灵山一车主与他人发生口角一言不合就持刀伤人目前,该车主已被警方刑事拘留2021年6月26日凌晨3时许,梁先生、全先生等人在灵山县城钟秀路吃夜宵。期间,有一辆小车一直开着大灯照着他们。由于眼睛被刺眼的灯光晃得难受,于是梁先生上前交涉,示意车主关灯。随后两人因此发生口角,不欢而散。10分钟后,那名车主和几名青年男子手持砍刀赶来,将正在吃夜宵的梁先生、全先生砍伤,然后驾车逃离现场。 接报后,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走访排查并调取大量监控进行甄别,民警发现袁某德(佛子镇五一村委人)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逃压力,6月26日13时许,袁某德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讯,袁某德对其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经查,袁某德系社会闲散人员。6月26日凌晨3时许,袁某德坐在车上等朋友,期间与梁先生发生口角后,盛怒之下的他叫上朋友,持砍刀将梁先生等人砍伤,然后逃离现场。 目前,袁某德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灵山警方 为什么这些社会闲散人员一个个都配置小车,咱这老老实实小打工的连个车轮都买不起,真气人~!!{:6_588:} 这种垃圾灭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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