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因项目建设的需要,位于邕浦二级公路边芋蒙塘一带的坟山需要实施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迁坟范围
邕浦二级公路边芋蒙塘江边一带,具体四至:东至芋蒙塘乌梅江边,南至邕浦二级公路,西至往茶田村委水泥路边,北至九步岭。
二、迁坟时间
上述范围内的坟山,请各位坟主务必于 2021 年 8月 22日前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到新圩镇乡村建设中心征地办公室二楼办理迁坟手续,并于2021年9月22日前自行迁移。联系人及电话:张济昌,13977712066。
逾期不迁移的,县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灵山县人民政府2021年7月1日
来源:灵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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