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愤愤不平,商铺此种行为是否违法?
最近江南路某商铺公然将公共车位私自划分为商铺私用的行为,惹怒了小区的业主们,业主们纷纷表示抗议并且正在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小区业主们还发现用来占用车位的警示桩上还标明了:乱停收费50元起。
业主们愤怒的质疑,是谁给了商铺占用公共车位和乱收停车费的权利?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这下,更是声名远扬了。。。。。。{:6_604:} 一看就知道是山什么城那里了 我是农民 发表于 2021-8-13 09:11
一看就知道是山什么城那里了
不知道,不过店铺自家的车都没地方停也说不过去。大家相互谅解一下,和气生财和气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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