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家姑娘 发表于 2021-8-26 13:58:23

为修路毁坏野生香樟树,拘!

本帖最后由 晚家姑娘 于 2021-8-26 14:00 编辑

为修路毁坏野生香樟树,拘!
2021年5月21日,灵山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来函报警称:旧州镇某村山上樟树被人毁坏。接报后,办案民警、辅警随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周某信承包了一块林地准备种植油茶,为了方便前往自家承包的林地,周某信决定修一条路,于5月7日起,在没有经过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周某信雇佣工人利用挖机连续作业7天,损毁了山上的天然杂木和香樟树,硬是平整出一条路来。经聘请林业工程师鉴定,被毁坏的樟树为野生香樟,属国家二类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共2棵。周某信到案后,对毁坏香樟树一事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森林公安提醒樟树(香樟)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规定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未经审批不得随意采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灵山县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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