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大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11月10日至11日,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小军带领检查组,来灵山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灵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存兴、副县长黄如龙参加相关活动。《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灵山认真贯彻执行,加大了城市市容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力度,努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果。
检查组查看了县城香荔园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转运情况,锦绣荔城小区餐饮店油烟排放管理情况,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生活垃圾相关情况,抽查了部分街道占道经营、临时性经营、户外广告牌清理和车辆停放管理、大件垃圾投放和收集转运等情况,并就《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如何修改完善《条例》征求意见和建议。
沈小军提出,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基础设施;要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实行信息共享;要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完善综合执法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推动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发展愿景。
浦北县派员观摩。(梁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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