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整治路边摆摊设点
近日,清湖塘至大芦村路段两侧,经营户在公路两侧占道摆摊设点的现象逐渐增多。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及行人及车辆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路域环境,灵山县交通运输局、灵山公路养护中心、佛子镇政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清湖塘至大芦村路段两侧公路沿线摆摊设点、广告牌进行清理。对摊点密集的路段和路口进行了集中整治,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讲解,让当事人认识到在公路边随意摆摊设点的危害性,并协助当事人清理擅自设置的摊点。通过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将安全隐患控制到最小。通过以上举措,管辖区域内摆摊现象明显改善,保障了公路的安全与畅通。据统计,共检查、清理公路摆摊设点40处、广告牌48块,及时有效地治理了公路路域环境,消除了路面安全隐患。
下一步,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对随意占用公路用地摆摊设点的行为进行清理;对屡教不改的,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严惩,确保辖区内公路的安全畅通。(黄廷彦)完编辑:黄业璐审核:劳慧娟图文来源: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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