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抖音辱骂交警,结果让人舒适……
导读:交通违法受到处罚,接受处罚下次不犯就好。如果对于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决定不服,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起复议或者到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灵山县的驾驶人覃某却不这样想……
2月23日,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发现一网民在抖音APP上发布了一条带有污言秽语短视频,视频显示是因为违停被交警处罚,而公然辱骂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
如此“任性”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形象,还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经过核实后,交管大队办案民警联系上了发视频的覃某,并要求其到交管大队接受调查。
经了解,覃某明知县燕山路属于禁停路段,但由于其前一天晚上回得太迟了,小区里面已经没有车位,为了贪图方便就将自己的车停靠在此区域,在被警务人员张贴违停告知单后,为泄心中不满,于是在抖音APP上发布辱骂交警的短视频。
覃某到案后,对其在网络上寻衅滋事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过民警的严肃批评教育,覃某对自己辱警行为表示后悔,现场写下了一份悔过书,并删除相关抖音视频,消除社会影响。
鉴于覃某有关言论未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恶劣影响,且认错态度诚恳,警方未对该男子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而是通过教育普法,纠正其错误思想和不良心理。
法律链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样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做一名文明守法的网络参与者。交警提示,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威胁、恶意造谣、辱骂诋毁执法人员、阻碍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公安部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加明确了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权利保护。意见稿提出,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应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钦州交警
注:本文贵在分享如侵权请联系删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