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期!火烧山,浦北这些人被抓“典型”!
当前,浦北县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杜绝进山入林野外用火现象发生,浦北县生态安全局(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县森林公安局)现对部分典型森林火灾案例进行通报,以案示警。案例一:农事用火须谨慎
一朝不慎要闯祸
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在自家农田锄草后,就地使用明火点燃草堆,其在草堆燃烧过程中因防火不慎,火势瞬间席卷周围的山岭,从而酿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共计35.4亩,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森林火灾现场图
案例二:擅自野外用火
烧毁大片山林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山上清荒过程中私自点燃荒草进行炼山,因擅自野外用火导致明火蔓延四周森林,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共计33.6亩,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森林火灾现场图
案例三:栽花种树祭故人
祭祀烧山羞先人
犯罪嫌疑人宁某某因在祭祀烧香、烧纸过程中,用火不当引燃周边枯树、枯草酿成森林火灾,造成林地严重受损,不仅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还需支付受害人高额赔偿。
森林火灾现场图
案例四:露天焚烧秸秆
不慎惹“火”上身
犯罪嫌疑人赖某某因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堆放在公路主干道一侧的秸秆进行就地焚烧,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共计46.5亩,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森林火灾现场图
警方提示:春季气温回升较快,林木处于极易燃烧的状态,春耕烧荒、扫墓祭祖烧纸、焚香等野外用火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同时也会造成环境污染、破坏。为了减少春季火灾的发生,特此提醒广大群众春耕时节注意田间用火安全,清明将至应选择文明绿色的祭祀方式,鞠躬、献花、栽树或者井然有序到定点设置的焚烧桶祭祀等多种方式亦可寄托哀思,表达心意和诚意,切勿再因祭祀先人,让后人付出牢狱的代价,携手让清明节更加“清明”。
来源|浦北县生态卫士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