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不贷!灵山又有2人拒不遵守防疫规定被警方处罚!
防控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对于那些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
致使疫情有传播风险的行为
灵山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4月9日12时许,县公安局陆屋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梁某脉、施某红从外地返回陆屋镇,返灵前未按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向所在村委会进行报备并居家隔离。获悉线索后,民警联合陆屋镇政府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梁某脉、施某红进行劝导,但两人仍拒不按要求居家隔离。随后,民警依法传唤梁某脉、施某红到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梁某脉、施某红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梁某脉、施某红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决不能触碰底线和红线,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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