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迁坟通告因项目建设需要,位于灵山县佛子镇清湖居委第十二居民小组、灵城街道白水社区簕竹塘禾煲麓一带的坟山需要实施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迁坟范围位于灵山县佛子镇清湖居委第十二居民小组、灵城街道白水社区簕竹塘禾煲麓一带,具体四至:东接佛子镇清湖居委会清湖第十二居民小组岭脚至山塘边;南接绕城公路水沟边;西接灵城街道白水居委簕竹塘禾煲麓岭岐;北接簕竹塘岭岐至清湖第十二居民小组山塘边。
二、迁坟时间 凡在上述范围内的坟山,请各坟主务必于2022年5月5日前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办理迁坟手续。
坟山埋葬在灵城街道白水社区簕竹塘辖区土地的到灵城街道办事处401室征地搬迁工作组办公室办理并于2022年6月5日前自行迁移,联系人及电话:甘生13877768608。
坟山埋葬在佛子镇清湖居委十二居民小组辖区土地的到佛子镇政府四楼征地搬迁工作组办公室办理并于2022年6月5日前自行迁移,联系人及电话:陈生18177769455,阮生13877716944。
逾期不迁移的,县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灵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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