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借“外脑”解难题 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为推进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4月19日,灵山县检察院与灵山县公安局联合召开公益诉讼案件交流座谈会,灵山县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灵山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何宪忠为在座办案人员“补外脑”。 近期,灵山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了公安机关办理的一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涉及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自然水域禁用捕捞工具和方法,以及有关禁渔期禁渔区域等如何界定等问题,囿于缺乏相关专业领域知识,还需要有“专门知识的人”提供专业帮助,承办检察官借智借力,遂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到会为检察、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讲解,共同把脉会诊涉渔疑难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交流过程中,特邀检察官助理对公安机关近期办理的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回答、解释说明,不仅使办案人员增长了渔业方面专业知识,还为检察、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进一步收集证据提供了方向,有力助推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2021年9月,灵山县检察院正式启动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分别聘任来自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6个行政机关的7名行政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首批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今后,灵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借“外脑”经验智慧,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既辅助检察官解决在办案中遇到的各种专业问题,又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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