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一起抓一起!灵山两名网红发布视频,结果收到交警罚单
导读:短视频平台、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很多网友都喜欢发布视频,记录自己的日常,发布视频没有问题,但是视频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近日,钦州交警部门连续查处两起短视频内容涉嫌交通违法的案件,希望广大网友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4月25日,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网友视频举报称,灵山县两名本地网红所发布的视频中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查看发现,举报视频中两名摩托车驾驶人在驾驶中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且存在车辆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引起网友关注,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经调查,视频中违法驾驶人也是发视频的本人,两名摩托车驾驶人分别是灵山县本地网红施某熙、施某甜,两人为同堂叔侄关系。在掌握相关信息后,民警经到家走访,联系了两人到中队接受调查。
4月25号下午,施某熙、施某甜来到灵山县陆屋交警中队,在接受调查中,两人均承认了的错误。民警要求两人写下保证书,保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
在批评教育之后,民警依法对施某熙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给予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对施某甜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于罚款250元记10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网上行为也需遵纪守法!广大网友能够自觉遵守法规,切勿因一时兴起而发布涉嫌违法的内容,触碰法律的红线。
来源:灵山大队/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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