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同学借款闹矛盾 法官登门解纠纷
“¥3000.00已收款”
“好的,我下午去撤诉”
2022年8月2日上午,随着梁某家属的微信聊天界面上显示这两条信息,灵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当事人家门口成功化解一起因同学间借款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某和梁某系同学关系。2020年,梁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借款3000元,后经陈某追索未果,陈某遂将昔日同学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受理立案后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但材料因无法送达被告而退回。主办法官经过查阅案卷证据材料后,认为案件标的额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要能联系上被告,成功调解结案的可能性极大,这也是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最好方式。
于是法官先后到灵山县太平镇梁某娘家所在村、钦北区板城镇婆家所在村打探寻找梁某的下落,几经周折最终打听到梁某家住太平镇街上,法官随即驱车前往。在梁某家门口,法官见到了梁某的家婆并通过其联系上了在外务工的梁某,随后对梁某及其家婆进行释法明理,说明该案的利害关系,并现场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被告同意一次性偿还借款,并由其家婆当即通过微信全部转账给陈某。至此,昔日两同学的借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个场景只是灵山法院日常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依法调解结案既能更好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更好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近年来,灵山法院加大对案件的调解力度,秉持着“法官多跑腿,群众少忧心”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对于简单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通过调解最大化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通过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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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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