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灵山县水土保持站荣获“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150个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单位和299位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灵山县水土保持站榜上有名,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成为广西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区级)先进集体。灵山县水土保持站是县水利局下属的二层机构。据了解,灵山县水利局不断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成为灵山县水土保持的牵头人、生态建设的生力军、绿水青山的“守护神”,为灵山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近年来,灵山县水利局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政策,全力防治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9至2022年,全县共治理新增水土流失面积78.66km2,水土流失面积动态变化逐年减少,年均减少土壤侵蚀流失量约8.77万t,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5.83%,治理区侵蚀模数比治理前降65%至90%,土地利用率提高了6.5%,基本消灭荒山荒坡,自然植被有效恢复,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实现“红”变“绿”。
同时,灵山县水利局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工作。通过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发现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查处、限期整改,并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做到“三个增强”,落实“四制管理”。2022年,灵山县水利局共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30次,严格落实了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来源丨灵山县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曹国聪
编辑丨覃霜霜
校对丨杨庭
审核丨邓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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