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拘留5日!驾照吊销!
导读:酒驾的危害相信大家心里都清楚,酒后人的意识不清醒,发生事故的风险大大增加,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近日灵山县男子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4月9日,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六峰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1时07分许,民警对一辆车牌为桂NA***2号轻便摩托车进行酒驾例行检查,在对该车驾驶人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血液酒精浓度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进一步核查发现,刘某曾于2020年7月2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其所持的驾驶证至今未恢复正常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25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来源:灵山大队、钦州交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