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有一个小男孩在路边逗留……”
灵山公安始终把服务群众贯穿于工作始终,积极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纾民忧、解民困,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2023年11月19日,灵山公安及时帮助一名迷路儿童找到了家人。
“民警同志,有一个小男孩在路边逗留……”11月19日17时许,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县城友谊东路附近有一名年约4岁的男童在路边逗留,疑似与家人走散。接到报警后,民警王强与同事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王强上前耐心询问孩子名字、父母及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由于孩子年龄较小,一直没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随后,王强将情况通报给附近的社区、村委,并走访周边的群众,了解附近是否有居民的小孩走失,同时将孩子带回派出所暂时安置。半个小时后,经过多方努力,王强终于与男童的家人取得了联系。在派出所,看到孩子安然无恙,家属对民警表示由衷的感谢。
经了解,当天,孩子因为贪玩跑出家门,随后迷了路。临走前,民警提醒家属今后一定要注意照看好孩子,避免意外再次发生。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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