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灵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担负着灵山县消防监督、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各种灾害事故的任务,是一支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队伍。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招聘对象:男性,数名。
工作地点:灵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消防站
岗位要求:
●政治面貌:符合《征集公民的政治条件》,无违法不良记录,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愿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有B2驾驶证可放宽至35周岁)。
●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家族遗传病史,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公斤,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安排,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同等条件优先:
●中共党员;
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
退伍军人;
有体育、电脑操作、写作等特长的。
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月工资3500-4500不等,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1、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项。实行“一级一薪”,岗位工资1480-2250元不等,薪级工资225-1234元不等。
2、绩效工资依据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日常管理、训练和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核发,每月绩效1100-1900不等。
3、津贴补贴分为消防救援执勤补贴、现场救援补贴两项。救援执勤补贴,即在位在岗40元/天。
试用期:两个月、无绩效,工资2600/月左右
福利待遇
1、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制,每月不少于8天休息。
2、年休假: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工作1年以上不满5年的,每年享有5天的年休假;工作满5年以上的,每年享有10天的年休假。当年假期未休完的,可以累计到下一年或实施经济补偿,累计不能超过两年。
3、伙食和住宿:住宿和伙食参照消防救援队伍制度的标准统一供给。
4、服装:按照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统一标准统一配发。
5、晋升空间:优秀专职队员可通过晋升考核晋升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专职站站长等职务,可公费参加B2驾照驾驶员培训,优先推荐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
6、五险一金: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起按比例统一缴纳。
联系方式:
灵城站:谭站长18978632088、农班长17754774077
荔城站:谢指导13457752388、何站长18778749819
线上报名:将简历投至lsdd6522455@163.com
现场报名:灵城消防救援站、荔城消防救援站(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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