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猬 发表于 2012-6-12 10:33:18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举办医疗安全知识培训班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增强医疗安全防范意识,减少甚至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6月10日下午,灵山县妇幼保健院在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举办了2012年医疗安全知识培训班,邀请广西区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龚智峰授课。该院卫技人员90多人参加了培训。

   龚智峰副院长以《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授课内容,并结合当前医疗纠纷较为频繁的现实,就医患纠纷的现状、医疗纠纷应对策略、处置方法及医患沟通方式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重点突出,结合实际,语言生动,并与参训人员进行了有效互动,认真解答参训人员的提问,受到了参训人员的热烈欢迎。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农小珍在会上强调,每一位医务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医疗安全是医院的生命线,在诊疗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卫生部所制定的医疗操作常规,做好所写的,写好所做的,落实首诊、首问负责制,切实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岗位无差错,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常规,遵守医疗相关法律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患者安全、医疗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医患沟通,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安全,医疗安全。




来源:杨永丽 黄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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