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猬 发表于 2012-6-20 15:03:11

三隆一男子为赚“辛苦费”运毒品被民警抓获

灵山县三隆镇的黄某为了获取“辛苦费”,协助他人将670克的毒品海洛因,从那隆镇带到广东省东莞市,在灵山县境内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黄某因涉嫌运输毒品罪已被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5月8日上午6时许,黄某接到他的朋友阿六的电话,阿六在电话中知道黄某准备去广东后就叫他帮带点货,黄某答应了。当晚7时许,阿六就一包用白色塑料袋装的毒品海洛因交给黄某后,并让黄某将毒品带到广东省东莞市,将毒品带到后会有人与他联系并支付报酬。当时阿六给了黄某100元“路费”。黄某此时已知道黄某让他帮带的 “货”是毒品了,但为了丰厚的酬劳,黄某还是顺便帮他带货到东莞。当天9时许,黄某乘坐一辆班车从灵山县檀圩镇出发前往广东,当班车经过檀圩收费站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查,民警从黄某携带的一个黑色袋子内搜出二块毒品海洛因可疑物,经称量,净重670克。经将可疑物送检,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为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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