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遇上小偷 巧计拿回失物
5月23日凌晨,灵山县灵城镇梓崇村委会的黄某伙同谢某窜到灵城镇凤凰街53号皮毛厂宿舍,利用小刀撬门的方式进入该宿舍内,盗窃了一辆电动三轮车车内的三个电瓶。
当天中午,黄某独自来到一维修店想销赃盗窃的电瓶。恰巧失主姚某也在该店更换电动三轮车电瓶。姚某听到黄某说有三个电瓶要卖,意识到可能是自己被盗的电瓶。于是姚某欲施小计,有意要买黄某的电瓶。待黄某去拿电瓶时,姚某趁机打电话报警。不久,黄某和同伙谢某各驾驶一辆电动车搭乘三个电瓶来到,失主姚某确认是自己被盗的电瓶后,以不够钱回家拿钱为由,边打电话边走向巡逻治安亭。黄某和谢某见机不妙,立即落荒而逃。失主姚某与其朋友将谢某逮住,要求返还被盗的三个电瓶。谢某随即拿出一把小刀想恐吓失主姚某,却被姚某捡起砖头要拼命的样子给吓怕,谢某才归还盗窃的三个电瓶。
6月5日,黄某、谢某因吸食毒品被抓获,并供述了其盗窃摩托车电瓶的犯罪事实。近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以黄某、谢某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梁钟中)
本文来自: 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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