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送炭”救急难,司法救助暖民心
司法有温度,救助暖人心。9月28日,灵山县人民法院举行一场庄重而温馨的司法救助仪式,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27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谢谢!谢谢法官……”发放现场,蒙某连声向法官道谢。
蒙某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申请人。2022年11月16日,被执行人陆某雇请蒙某的丈夫杨某为司机,到广东佛山运载不锈钢管回灵山。在装卸货物的过程中,因操作不慎,不锈钢管从车上滑落砸到杨某,导致杨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陆某作为接受劳务方应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陆某赔偿蒙某等人经济损失707253.44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陆某主动履行了6万余元,但远远未能补足经济损失。执行法官对陆某名下的不动产进行了评估拍卖,经过一拍、二拍、变卖均流拍,尽管穷尽执行措施,也未能全部执行到位。 失去了杨某这个顶梁柱,就意味着失去了经济来源,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上有两个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两个孩子还在上学,这个家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在接到蒙某的求助后,灵山法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核实,确保救助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最终,根据申请人实际困难情况,将50000元救助款发放到蒙某手上。
此次司法救助主要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涉民生类执行案件。救助对象有未成年人、有高龄老人、有伤残患者……每一件背后,都是一个急需雪中送炭的家庭。 27名申请执行人分别拿到了5000元到50000元不等的司法救助金。申请人们纷纷表示,这笔救助金如同“及时雨”,不仅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困难,更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以及司法温暖,增加了依法维权、走出困境的底气与勇气。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发放司法救助金,是灵山法院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助力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体现。今后,灵山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精细化建设,以更精准的举措、更温暖的服务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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