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小姐 发表于 2025-11-13 14:36:14

法院排除妨害亮利剑 治好被执行人“拖延症”



侵占集体土地搭建棚屋、种植桉树及养殖蛇类、犬类,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雷霆出击,对藐视司法权威的被执行人果断亮剑,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有效维护村民小组合法权益。


原告灵山县陆屋镇陆阳社区某村村民小组与被告施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判令被告施某自行清理拆除在灵山县陆屋镇陆阳社区某村新屋岭上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在取得相关采伐许可等手续后,对该村大岭茶园路边及大岭岭顶的速生桉等树木处理完毕,并将土地交付原告。判决生效后,施某拒不履行义务,权利人遂向灵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案后法院迅速向被执行人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施某签收了文书。7月29日,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限期拆除公告,并实地走访约谈施某,责令其在限期日内必须对土地上非法建筑物、附着物进行清理拆除,施某明确表示会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在限期内被执行人缓慢清理桉树,自行拆除部分建筑物,但进展过于缓慢,大部分建筑未予以拆除。经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依旧是缓慢履行,主办法官意识到又是被执行人惯用的“拖”字诀,经过审慎研讨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后,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11月7日8时许,执行队伍统一集结,主办人执行局副局长黄龙宝作行动前安排。“该案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且其在屋内养殖有蛇类、犬类等,会给执行带来一定难度和阻力,大家务必注意自身安全,既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诉求,也要坚持文明执行,同时尽量避免给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执行干警们到达案涉地后,按照既定方案,立即设置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执行中,被执行人施某及其家属不认可生效判决,以该建筑物是祖屋为由,企图阻挠法院拆除,期间多次用言语攻击申请人。执行法官及时制止并对其进行警告,同步进行释法说明,明确告知阻拦、言语攻击执行人员开展执行工作可能会受到拘留或者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还会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执行法官也耐心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及规劝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动员其自行将屋内物品搬离。
执行现场




在法官的劝导下,被执行人主动和家人收拾屋内物品,配合法院开展拆除工作。数小时后,非法建筑基本拆除完毕,考虑到被执行人清理出来的物品较多,执行法官特意保留了一间棚屋给被执行人暂放物品,并明确要求十五天内自行搬离物品并清理棚屋。法院把人性化执行理念融入工作中,得到了双方当事人认可。


此次强制执行有力捍卫了司法的权威与法律的尊严,展现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






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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