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员救助保护龟类 展现青少年生态担当
3月19日,在灵山县烟墩镇妙庄村委凤凰头村,四名少先队员于村边水域偶然发现一只乌龟。孩子们通过手机网络识别,怀疑其为野生保护动物,随即向灵山县林业局报告情况,以实际行动守护野生动物。接到报告后,灵山县林业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员赶赴凤凰头村组织救护。经鉴定,该龟为黄喉拟水龟,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列为濒危(EN),受法律严格保护。
经检查,该黄喉拟水龟尾部、足部存在伤痕,进食及行动方面无大碍。灵山县林业局将安排专人细致管护,直至其身体状况恢复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择机放归自然。
这四名少先队员虽年纪尚小,却表现出强烈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少年的责任与担当,值得广大青少年点赞学习。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灵山县林业局坚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五进”宣传,居民保护意识显著提升,此次四名少先队员救龟善举正是宣传成效的生动体现。
灵山县林业局呼吁: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希望广大居民自觉抵制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如发现受伤、受困或疑似野生保护动物,请及时联系主管部门,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来源:灵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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