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整治!钦州市启动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规范网络食品市场秩序,近日,钦州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启动“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生产流通全链条覆盖,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精准锁定重点品类,全域覆盖不留盲区
本次整治覆盖全国重点“网红食品”品类,涵盖饮料、方便食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糖果制品等七大类别。同时,立足广西特色食品产业,将螺蛳粉、桔(橘)、咸鸭蛋、百香果、六堡茶、脆柿、八角(桂皮)、纯水牛乳(奶)、调制水牛乳(奶)、鱼油凝胶糖果、荔枝、桂圆、芒果等十余种热销品种纳入整治范围。针对钦州本地食品产业特点,特别将荔枝、咸鸭蛋、纯水牛乳(奶)列入重点监管清单,确保排查全域覆盖、监管不留死角。
聚焦五大突出问题,靶向施治精准发力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6年6月启动,为期半年,围绕 “九个一批”成果目标,聚焦五大重点问题,实施精准打击:
一是严打虚假宣传问题。重点整治直播带货人员利用“暗语”话术、虚构“专家”人设等宣称“网红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发布虚假广告,以及对“网红食品”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严查“两超一非”问题。重点整治“网红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添加药品和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问题。重点整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标签标识造假等问题,从严查处过期翻新、冒用厂名厂址、产地造假等违法行为。
四是严管生产经营资质缺失问题。重点整治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资质、使用虚假资质或冒用他人资质等行为生产经营“网红食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未对入网经营者履行审核查验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整治委托生产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委托方委托无有效资质企业生产食品、对受托方的监督缺失;受托方质量安全把关不严、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以及假借订立商标许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方式减轻或者免除委托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
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全链条闭环监管
钦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整合广告监测、信用监管、抽检检测等手段,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线下对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食品批发商等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线上压实电商平台、直播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落实商品审核、广告巡查、违法商户清退机制,常态化巡查直播间带货内容,做到“线上管住店、线下管住货”,形成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
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同时,进一步畅通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欢迎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
来源:钦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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