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试驾”可真“刑”!男子当店主面把车“拐走”!
2026年7月3日,区女士高兴地来到灵山县公安局烟墩派出所,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 为民服务”字样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民警倾力破案,为其追回被盗电动车表示由衷的感谢。2026年6月21日15时许,一男子来到灵山县烟墩镇茅针村委一家电动车行。在店内观察一番后,该男子向店主区女士表达购车意向,并提出希望试驾店内的一辆电动车。令区女士没有想到的是,男子骑上电动车后,一溜烟就驶离了车行......望着男子逐渐消失的背影,区女士才察觉到情况不妙,赶紧来到了烟墩派出所报警。接报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走访排查及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进行比对,民警发现陈某楠(灵山县那隆镇思法村委人)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30日,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攻势,陈某楠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民警将被盗电动车追回。经审讯,陈某楠对其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经查,6月21日,陈某楠来到烟墩镇物色作案目标,一番踩点后,最终选定区女士的电动车行下手。在车行内,陈某楠以试车为由将一辆崭新的电动车盗走。
7月3日,区女士赶到派出所领回了被盗车辆,并将一面锦旗赠送给办案民警以表谢意,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目前,陈某楠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商户在交易尤其是贵重物品交易时,务必提高警惕,谨慎同意“单独试车”“单独验货”等要求,必要时可全程陪同,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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