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度不减!持续整治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三轮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钦州公安交管持续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力度不减、覆盖面更广。本次整治行动坚持“源头管控、路面严查、宣传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对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方位、多维度精准治理
以乡镇主次干道医院、学校、商圈景区周边道路为重点管控区域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模式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重点查处三轮车无牌无证非法载客、超员载人,以及酒醉驾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提升路面管控效能
案例一
2026年5月1日16时58分,黄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S210省道472公里10米处,因其存在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案例二
2026年6月13日23时6分,卜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行至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因其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三轮车交通秩序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工作。下一步,钦州公安交管将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走向深入。在集中整治基础上,将三轮车管理纳入日常勤务重点,健全常态化管控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持续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重点面向农村地区、务农务工集中出行群体及高龄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钦州公安交管提醒:
整治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请广大三轮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驾驶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车辆,不违法载人载物,安全文明出行。请市民朋友主动树立安全防护意识,不乘坐非法营运、无安全保障的三轮车,主动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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