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依法拆除两处违章建筑
4月11日上午,我县组织由城管、国土、公安、供电、供水等部门以及灵城镇政府、附城村委组成的执法组,依法对县城两违章建筑进行强行拆除。位于灵城镇招北小区、附城村委沙井头社区福利活动中心前的居民住户,10年前建房时大部分住户出于安全考虑,在自家的后门建起了一堵临时性围墙,围墙占用规划中的道路。随着小区的发展,围墙两头的道路已经铺上了水泥,这堵围墙成为了路障,城管多次上门与占用道路的5住户做工作,要求他们自行拆除,未果。位于江南大道东、灵城镇梓崇村委会对面的一个预留路口,一村民以该地为农家责任地为由,未经许可建造简易房屋准备用于项目经营,经认定为违章建筑。
上述两处城市违章建筑未按规划时间自行处理,期限到期只能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过程中,被拆除方没有任何异议。执法小组对在拆除围墙中损坏住户的自来水管进行了维修,保证住户正常用水。(唐世海)
招北小区居民住户后门围墙被拆除梓崇村委会对面路口的违章建筑被拆除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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