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撞车事故,唉
4月25日晚9点30左右,在江南路准备到大花坛的那座桥上发生了一起车祸,原因:速度过猛= =
伤者:两人
各位开车的人们注意点别老是超速了
这种事发生的够多了
相关链接:
今晚22.30左右三顿桥头发生一起严重车祸,摩托车2人重伤,望大家要行车安全了【附图】
http://www.0777tt.cn/forum.php/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0111
没带手机没图= = 好多人在那里围观{:soso_e103:} 追求速度也要看路况,有些人经常开快车也没事,有些人一开就出事,因人而异了{:soso_e104:} 唉~~~~!都是想赛车手的~!{:soso_e140:} 今天12点多在檀圩龙武路口几也发生一起。后生锅谋使开快。上图为快,手机像素有限,。,,,,,,此省列几个字你自己想。
{:soso_e153:} .没传上...{:soso_e110:} .......................... 全是飞行员,,,,,,, HFC 发表于 2013-4-25 22: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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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新在爆料哪里发个帖子,别插在这里,有些人看不到!
http://www.0777tt.cn/data/attachment/forum/201304/25/235055feb8brg73c8aksmp.jpg {:soso_e126:} 龙武路口应该画斑马线的 唉。。。。。 本帖最后由 单车男 于 2013-4-26 13:05 编辑
假如交警经过勘察,断定是由后车(也就是超速飙车的黄色摩托)造成对前车的追尾以及伤害,那么前车的家属可以有足够的理由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诉讼,不管肇事车的车主是否救活,都可以要求肇事车主本人以及家属承担相应罪责以及赔偿!!!
不单只是简单的肇事了现在。肇事车主明知自己的超速行为会给社会公众带来伤害,还依旧我行我素的以实际行为去给社会无辜公众造成恶劣的、严重的伤害后果,这就足够向法院提起【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事实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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