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阿拉斯加偶家哦啊jo平骄傲6+..65233
21632101无惨案啊
本帖最后由 单车男 于 2013-5-15 14:39 编辑
腰挂多情 发表于 2013-5-14 22:15 http://www.0777tt.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弱弱的问一下“三墩桥”那个跳水的,又该谁负责?她父母?
晚上为了给喜欢登山运动的市民方便,不收门票 ...
假如是自杀,那么三墩桥那里是自取其辱,连死都不怕,为什么不好好的活下去???三墩桥是因为无管理的社会公共通行场地,无门票岗,但建议你们县局多加派巡逻或者治保自愿者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防范的就是在无管理的公共场所能有效抑制这些自杀倾向者给社会公众带来的不稳定因素!!!
至于六峰山那里,是属于有门票岗位管理制度的,那么就应该由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参与防范管理。明知道夜间视线能力差,山高路陡,在没有比较完善的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如山路全线的灯光照明、登山运动安全指引、夜间巡查),就在夜间无序的开放给县民上去散步运动,就是公园管理方欠缺安全管理意识!!!
{:soso_e122:}
呀精 发表于 2013-5-12 13: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听讲星期日中午11-12点左右稳到人了讲~
是找到人 还是尸啊{:soso__3419049825043533360_4:}
听说,那女的不知是浦北的还是合浦的,好像是名典的服务员,
哪女已经怀孕了,哪男的不想和哪女的在一起了,没找到解决的办法,结果两个商量好了,去六峰山。
男的讲,你先跳下去我就跟着你跳下去,结果女的跳下去了,男的马上跑了,
单车男 发表于 2013-5-12 12: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的是神山圣地啊。。。。。假如要真是跳山轻生的话,花20元门票去送命就真是冤枉啦。。。假如是失足跌落山 ...
以灵山的地方法制,这单事应该与任何单位都没有关系,就算是失足,那也自认黑子咯。你如果讲想六峰山管理部门得到一分赔偿的话,恐怕比上天还要难``````
咸鱼 发表于 2013-5-13 0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工资再某升,估计更多人跳。
非常赞同你的观点啊``````估计我也要准备20元门票啦````````
{:soso_e134:}搞得我都觉得我们办公室凉凉的了,。。
路人甲 发表于 2013-5-15 2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灵山的地方法制,这单事应该与任何单位都没有关系,就算是失足,那也自认黑子咯。你如果讲想六峰山管理 ...
所以我曾经回复一个网友的话题就是【只怨生在此山中】哦。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