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场地供开赌涉嫌犯罪被逮捕
晨报消息(记者李鹏钧通讯员莫锦宇)灵山县太平镇的村民周X聪法律意识淡薄,他为收取“场地费”,就同意别人在他家一楼门口处开设赌场。由于为赌博提供场地,其行为已触犯刑律。近日,周X聪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已被逮捕。周X聪家一楼是个小卖部,位于村中的路口处。案发10多天前,有人到他家,问他是否肯提供一楼给他们在那里做赌场,到时会给他场地费。周X聪认为既可收“场地费”,到时赌徒又可“帮衬”他家小卖部的生意,这样有利可图,于是答应了来人,让他们在他家一楼门口处搭两块木板做赌台,用一堆纽扣和一条竹棍为赌具,以“赶鸭儿”的方式赌博。每天13时许,“赶鸭儿”赌博开始,“赶鸭儿”赌博一般赌到15时许,太平方向做股东的第一摊就收摊。接着太平镇那案村的陈X茂、陈X五(已被逮捕)就合伙做股东开第二摊接着开赌,也是用“赶鸭儿”方式赌博,一般赌到天暗后才收摊。两摊每次收摊后分别给周X聪30元到50元不等的场地费。4月22日16时许,公安机关在该处当场抓获参赌人员29人,并扣押到赌具纽扣、竹棍及赌资人民币3010元。至案发时周X聪已收取场地费共约计1000元。
来源:北部湾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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