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书 发表于 2013-11-5 10:34:09

男子冒充交警行骗获刑三年

男子冒充交警行骗获刑三年作者:罗丽勤
    骗子骗术不高,但所谓的捷径和蝇头小利却往往能蒙蔽人的双眼,家住灵山县烟墩镇的男青年叶某就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以帮忙办证为由共骗取被害人办证费31800元。谎言终有被识破的一天,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2013年1月至4月间,叶某以其在交警部门工作,可帮办理运输资格证、机动车驾驶证为由,先后三次来到被害人黎某家中,骗取被害人黎某交给的办证费共计人民币31800元。钱交了不少,证却迟迟办不下来,在被害人的一再追问下,叶某编造的谎言不攻自破,惊觉上当的受害人便将叶某扭送派出所并报了案。案发后,其亲属代其退出全部诈骗款给被害人。

    2013年10月18日,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叶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诈骗罪。其归案后至法庭审理过程中均如实供述其诈骗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其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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