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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遭拒绝 法律援助显力量
浦北法律援助中心成功援助一起工伤纠纷
浦北讯 马某某自2009年一直在马某铨的石场打工。2013年8月12日,马某某在工作岗位上干活被突然掉落的石块击中,不幸身亡。马某铨作为企业主没有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马某某的家属多次向马某铨请求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马某铨以各种借口均拒绝赔偿。
在他人指点下,马某某家属到浦北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马某某家属申请的事项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当天即指派浦北县乐民镇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韦伯敏承办此案。承办人接受指派后,多次深入石场走访证人,收集马某某在马某铨石场工作的证据,为随后的调解争得主动权。
承办人组织双方到当地司法所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过大,调解未果。2013年10月11日承办人再次召集双方到乐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承办人向马某铨讲法理,晓之以情,告知本案的利害关系,并向受害人家属说明降低赔偿数额,争取早日得到赔付,抚慰死者,以免打官司带来诉累,经过多番耐心细致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马某铨赔偿马某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李廷全)
来源:
钦州日报 2013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