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 一台电脑主机引发的血案 ------因家庭纠纷过激杀死亲妹夫
冲动是魔鬼一台电脑主机引发的血案------因家庭纠纷过激杀死亲妹夫作者:何耀鹏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法院一审判决刘某赔偿给劳某等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91 093.28元(其中:死亡补偿金104 620元、丧葬费17 076元、被抚养人的抚养费69 397.28元)。
被害人劳某某生前与刘某的妹妹属未婚同居关系,并共同生育有两个儿女。2012年6月19日14时许,刘某到劳某某住所搬其之前从广东托运回来的电脑和彩电时,误将劳某某的电脑主机拉回家。当晚8时许,劳某某发觉后便打电话与刘某争吵,刘某即将电脑主机送回到劳某某处,双方发生再次争吵并欲打架,后被他人拉开,随后刘某离开。不久刘某又返回到劳某某家门前,并与劳某某发生冲突,刘某驾驶摩托车撞开劳某某家门后与其同伙冲上二楼与劳某某相互拉扯、推搡,但被他人劝阻。后来劳某某跑到大平街上,刘某某则在后面追赶,当追至一个水果摊处时,劳某某持棍转身击打刘某,刘某则持刀刺中劳某某正面颈部致其倒地,接着刘某便逃离现场。劳某某被刺伤后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劳某某是被单刃锐器刺破颈前右侧颈总动脉,导致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刘某自动投案并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2013年6月24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1 177.5元,其中:死亡补偿费104 620元,丧葬费17 076元,被抚养人生活费69 481.5元;2、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评语:尽管事后刘某对一时冲动杀死自己的亲妹夫悔恨不已,但是已经为时已晚,给自己亲妹妹以及外甥带来灾难性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对于因琐事而引起的家庭纠纷,应当要保持冷静的态度,心平气和,切忌脾气暴躁,以免一时冲动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后果。
文章出处: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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