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仔沾染毒品 流窜偷车挨处罚
年轻仔沾染毒品流窜偷车挨处罚作者:梁震2013年11月26日,灵山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某犯盗窃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这又是一个活生生的案例,被告人年纪轻轻染上吸毒,为筹措毒资,流窜作案,偷盗车辆,终受处罚,自吃苦果。
被告人曹某是灵山县佛子镇人,出生于1994年,小时候因学习成绩不好,小学毕业就不再读书,而年纪尚小又不能外出务工,终日闲逛,无所事事,后来结交上一些不良社会青年,最终染上吸毒,欲罢不能。无一技之长,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为了满足吸毒,不惜走上犯罪道路。2013年5月下旬的一天,其从佛子镇窜到烟墩镇某街,寻找作案目标,后在一间发廊门口,将他人停放在该处的一辆摩托车盗走。经鉴定,该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980元。今年8月4日,被告人曹某因吸毒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其到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今年11月8日,检察院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为吸毒而盗窃,应对其从严处罚,鉴定其有自首情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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