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书 发表于 2013-12-4 23:12:37

妻子离家出走二十年 丈夫起诉离婚获支持

妻子离家出走二十年丈夫起诉离婚获支持作者:陈春武
    二十年前妻子离家出走,至今不知所踪,苦守多年的丈夫被迫无奈,只能诉至法院,请求与妻子刘某离婚。日前,灵山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判决支持了劳某的诉讼请求,准予劳某与刘某离婚。

 劳某与刘某于1988年2月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89年3月2日,劳某与刘某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1989年5月16日生育女儿,1992年6月13日生育儿子。1993年6月间,刘某因与劳某的家人不和离家出走,经劳某及家人多方查找,至今均无刘某下落,二人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劳某与被告刘某虽属自主自愿结婚,婚后共同生活了几年,已生育一子一女,初步形成了一个幸福家庭,也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但双方在出现家庭琐事等小问题后,不善于沟通、处理、化解,特别是刘某不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约20年,成为名存实亡夫妻关系;双方长期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恶化,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如继续维持双方这样的婚姻关系,对双方今后生活均不利。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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