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书 发表于 2013-12-20 14:48:18

我县警方及时救助一名轻生女子



    12月15日10时20分许,石塘派出所值班电话响起,石塘镇俄境村委会一群众报警称,在该村有一名妇女跳湖自杀。


    接报后,石塘派出所教导员檀文赓带领值班民警火速到达现场。赶到现场后,发现村民已经把轻生女子从湖里救上来了,但该女子全身湿透,民警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村民借一套保暖衣服让其穿上,然后把该女子带至旅馆洗澡、吃饭。在民警的细心开导下,女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经了解,该妇女名叫小容(化名),系湖南省邵阳市人。因2010年和丈夫吵架后离家出走,至今已有三年。


    民警已将小容移交给民政部门,帮助其回湖南老家。(王仁海)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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