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法院电话快捷执结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
灵山法院电话快捷执结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作者:刘茂科近日,灵山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黄某将10000元汇入了灵山法院的账户,成功地执行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
2013年3月,张某诉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灵山法院判决黄某应偿还张某10000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张某逐又于2013年11月下旬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案后,通过查阅审判案卷和约谈张某,认定黄某属于单位正式员工每月收入4000余元,完全具备履行能力,但因双方当事人在诉前未能进行有效的沟通,诉后恩怨加重,且黄某对判决存在疑问产生抵触情绪,才导致案件停滞。
查明了案件症结,并考虑到黄某住处在灵山县境外,执行法官决定采取电话沟通方式进行处理。在向黄某表明致电原因后,法官先是耐心地倾听其诉说双方原属朋友关系现在几成敌人,以及借款过程中可能存在实际借款数不准确等等。
黄某一口气发泄心中不满之后,执行法官郑重地向其说明了生效判决具有执行公信力,如果不服从,可以走其他渠道进行处理,但没有推翻生效判决之前,不履行判决义务将会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执行法官从策略上劝导其应当尽快解决本案的执行问题,其它事情另行处理。
听了执行法官的解释后,黄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立即把判决偿还款10000元汇入法院账户,并表示听从执行法官对案情分析中自己举证不能导致败诉的意见,以后不再就此事进行折腾。至此,一宗异地民间借贷纠纷案一个电话的时间就快捷顺利执结。
文章出处: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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