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仔毒瘾难耐 盗卖门板获刑
粉仔毒瘾难耐盗卖门板获刑作者:梁震2014年1月10日,灵山县人民法院对因吸毒而盗卖他人两扇铁木门板的被告人姚某南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700元,没收上缴国库。
家住灵山县新圩镇的村民姚某南,才二十七八岁年纪,只因外出打工时染上毒瘾,多次戒而复吸,早已将家中积蓄挥霍一空,常常为筹措毒资而绞尽脑汁。当其无意中听别人讲邻村有一户人家的祖屋上有两扇铁木门板很值钱的事情后,便动了歪心思,积极寻找下手机会。2013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急需筹钱买毒品的他,铤而走险,窜到邻村被害人宁某家,将宁某祖屋处的两扇铁木门板盗走,又连夜销赃给灵城的一间古董玉器店老板,得赃款700元。后经鉴定,该两扇铁木门板价值1850元。宁某家丢失门板后,便向派出所报案。两个月后,被告人姚某南被抓获归案,并协助公安机关追回了被盗的门板。今年1月10日,灵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其为吸毒而盗窃,应酌情从严处罚,故当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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