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花 发表于 2014-4-2 22:07:46

灵山财政局抓政府采购监督见成效

灵山财政局抓政府采购监督见成效


   “针对政府采购的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不够,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行为有待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我们下一步将认真搞好财政、监察、审计、发改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对政府采购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灵山县财政局李小明局长向我们一一列出了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查摆出的这些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方向。

    有一句话这样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是的,在如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这不仅仅是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的“火炉”,更多的是需要我们自身“够硬”。

    灵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致力于“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今年,针对身处反商业贿赂前沿这一特点,该县紧紧围绕“预防腐败,净化政府采购环境”宗旨,从采购预算、计划、执行等方面入手,加强采购预算、计划管理,按照政府采购规定,严格采购申报审批程序,工程项目采购必须经过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评审,精细审核每一笔采购申报,从源头上减核采购成本。正是有了这样的一块“硬铁”主动接受“火炉”的锻炼,正是因为这样,该县采购市场经济秩序公平、稳定,采购、代理、供应三方依法守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为灵山经济社会和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3年,灵山县组织采购3890次,采购人申报采购预算金额6445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7114万元,节约采购资金733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1.39%。采购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211万元,增长10.03%。在招标采购金额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占41.56%,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采购占58.44%,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询价成为灵山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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