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书 发表于 2014-4-27 03:58:32

广西灵山县烟墩街数百群众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原文来源(农民工法制维权网





日前,记者接到广西灵山县烟墩镇烟墩街百余群众反映:他们的集体土地被原生产队队长黄贤辉私自变卖给他人建房。为此,他们先后向镇政府、县政府、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要求对这一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期间,部分村民还遭到黄贤辉极其召集的人员杀伤、打伤和威胁。但是,此事一直未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该由谁来保护?

据了解,2009年,烟墩街生产队位于大江坡的80余亩集体土地被征用,获补偿安置宅基地300平方米,价值200余万元。2013年农历九月,时任生产队长的黄贤辉私自将该地变卖给长麓村村民黄增安建房用。由于未经村民会议决定,引起群众不满。

同年12月,群众召开会议,推选出各组代表、生产队代表。随后,选出的代表及近千群众多次向镇政府反映,并请求解决此事。又向县政府、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反映黄贤辉任职期间集体账务不清及黄贤辉存在的经济等问题。直至2014年3月上旬,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施工仍在继续进行。

为此,3月14日,群众代表再次向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徐光荣反映此事。徐县长责成镇政府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继续施工行为。可是,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却表示“无法制止”。3月17日,群众再次到镇政府反映情况,并强烈要求制止违法施工行为。但是,镇书记黄春柳再次答复群众:“镇政府。。。。。。。想看完整版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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