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书 发表于 2014-5-28 22:03:06

贩毒又销赃 罪行累累再入狱

    现年31岁的黄增著年纪不大,却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2011年5月才刑满释放。出狱后,不思悔改的他“重操旧业”,再次因贩毒和销赃锒铛入狱。最近,灵山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9 000元。

    2013年4月4日晚上11时许,农某(已判刑)窜到灵山县烟墩镇三联路“滑六”网吧门前,盗走梁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价值1 620元的两轮电动车。当晚,农某将该车销赃给黄增著。黄增著明知是盗窃得来的电动车仍以300元购买,后又将该车销赃给黄某某,得款300元。2013年8月期间,黄增著在灵山县烟墩镇某村委会村道边一棵荔枝树下先后向吸毒人员卢某、黄某贩卖海洛因三次,共得款160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增著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此外,黄增著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买卖,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黄增著贩毒三次,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情形,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且是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综合考虑,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文章出处:灵山县人民法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贩毒又销赃 罪行累累再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