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变身“蜘蛛人” 攀爬楼房行窃
现年20岁的李某,年纪轻轻却不思进取,总想过上不劳而获的生活。为了找钱潇洒,竟动起了偷盗的歪心思,变身“蜘蛛人”爬楼进入别人的房间行窃。结果“蜘蛛侠”出师不利,很快便被抓获归案。日前,灵山县法院以盗窃罪对李某判处单处罚金6000元。2014年3月12日16时许,李某从其家窗户攀爬到邻居陈某家的楼顶,然后从楼顶进入二楼胡某的睡房,将胡某放在梳妆台抽屉里的现金500元盗走。案发后,李某的亲属已代其退赔600元给胡某的亲属,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盗窃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全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逐作出了前述判决。
文章出处:灵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施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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