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证开车潇洒致人重伤 90后被判入狱悔恨迟
现年只有20岁的小青年杜某,在酒精的刺激下无证开车潇洒走一回,不幸的是因酒精作用加上驾驶技术生疏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人重伤。一时的潇洒换来的却是牢狱之灾。酒醒后,杜某懊恼不已,悔恨已晚。最近,灵山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8月22日15时30分许,杜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由灵山县陆屋镇某村委会往另一村委会方向行驶,途经灵山县陆屋镇广江村委会至沙田村委会路段时,与前方对向驶来的由施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施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杜某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前来查处,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经公安机关对事故作出认定,杜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施某不负事故责任;经鉴定,施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2014年3月5日,在联系杜某无果后,公安民警在钦州市某糖厂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杜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杜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逐作出了前述判决。
文章出处:灵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施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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