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划定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分数线
我市划定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分数线本报讯(记者 王湖禄)7月21日,我市划定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分数线。2014年普通高中新生录取条件是:一、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定向生A级、正取生和择校生A或B级。二、中考成绩:定向生中考总成绩A级、正取生中考总成绩A级分(含)以上(各校录取分数线为:市一中661分、市二中692分、灵山中学682分、浦北中学633分、新洲中学631分);择校生中考成绩总分按不低于正取生最低录取成绩总分50分以内确定(市一中611分、市二中642分、灵山中学632分、浦北中学583分,新洲中学581分,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在此分数之上自行确定,报市中招办批准执行)。同时,非示范高中正取生、择校生的标准是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级(含)以上。中考成绩总分为正取生400分(含)以上;择校生按不低于正取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以内确定,具体招生学校的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学校在此控制线之上根据考生报读情况自行拟定后报市中招办批准。
来源:钦州日报 201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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