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县城中心区实行三轮车限行
灵山县:县城中心区实行三轮车限行7月21日起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扣车、处罚广西新闻网钦州讯 (通讯员 杨广生 陆祖江)为缓解县城道路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确保县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自2014年7月起至10月止,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城中心区实行三轮车限行管理。据了解,此次整治重点对六峰路至和平路(灵山中学路口至和平路小南门街路口)、燕山路(水利局路口至金山大厦路口)实行三轮车限时限行措施。从7月18日起,联合执法组将开始到上述街道巡查执勤,分“警告教育”和“强制处罚”两步实施,即7月18日至20日以警告教育为主,7月21日起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扣车、处罚。在限行时段,执法人员在限行路段进行严密管控,查处无证驾驶、逆向行驶、不按线路和交通标志行驶、闯红灯、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行为。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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