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7月30日上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奇远,副主任伍岳一、方宗奎、马东生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宋光毅,县法院院长何显锋、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娟,县发改局、财政局、人口和计生局等部门领导,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平山、旧州镇人大领导,部分县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由丁奇远主持。
会议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是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灵山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灵山县2014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灵山县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及财经工委的调研报告。第二阶段是分组会议,主要是审议各项报告、代表辞职事项、人事免职议案。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是对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测评,对县人民政府的报告进行测评。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灵山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灵山县2014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决定代表辞职事项、人事免职事项。决定免去马创伟的灵山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会上,宋光毅就政府相关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丁奇远要求,会后,常委会办公室和相关工委要及时归纳整理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印送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必要时,常委会委组成检查组进行跟踪检查,提出督办意见,促进审议意见所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处理和落实。(黄馨瑶 黄中灿)丁奇远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宋光毅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会议现场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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